近日,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廖某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显示,12月1日,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接到重庆时代峰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罗女士致电称楼下游摊未经其公司许可,发行其旗下艺人的摄影作品,要求予以查处。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游摊的经营者为廖某,其未经权利人重庆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的许可销售其旗下艺人的摄影作品100余份。12月2日,廖某到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调查,其在调查询问笔录中承认了侵权的事实。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重庆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陈春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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