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驳回AI生成错误信息索赔案

2025年6月29日,原告梁某使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生成式AI应用查询高校报考信息,获知该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虽AI后续承认错误并单方承诺赔偿10万元,梁某遂起诉索赔9999元。杭州互联网法院于2025年底一审认定:被告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无主观过错;原告未举证实际损害发生,且错误信息未影响其报考决策,因果关系不成立。法院据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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