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主体责任规定》6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2月26日召开发布会宣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要求外卖网店名称须与实体门店招牌一致;主页面须显著公示资质、门面照片及实际经营地址,且地址须与许可证载明地址完全一致;明确禁止操作区外加工或委托代工;专营外卖的“无堂食”商家须在首页及平台列表页加挂专项标识;鼓励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须提供技术支撑并不得隐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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