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优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

2026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优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新规调整空间业务收费方式:非对地静止轨道(NGSO)及网络化运营的对地静止轨道(GSO)卫星系统,改按实际占用带宽向卫星运营商统一收费;NGSO星座卫星少于200颗按空间电台计费,200颗及以上按系统计费。高频段收费标准下调,并细化分档;同步明确5G-R铁路通信、工业专网、许可类无人机、宽带数字集群等新型应用的收费标准。旨在提升频谱资源配置效率,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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