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规5月1日起施行:全面禁限公共场所吸烟

2026年5月1日起,《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修订版正式施行。新规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吸烟,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烟草销售点。对难以辨明年龄者须查验身份证件;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最高罚50万元,并可吊销许可证。电子烟、加热卷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被纳入全链条监管,未经许可不得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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