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考研课程著作权侵权案。原告为考研讲师张老师,被告为学生李某与赵某。二人组织54人以人均1元低价拼购并传播其700元正版网课,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共同侵权,鉴于主动道歉、购买正版及主观过错较小等情节,酌定共同赔偿4万元(含合理开支)。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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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考研课程著作权侵权案。原告为考研讲师张老师,被告为学生李某与赵某。二人组织54人以人均1元低价拼购并传播其700元正版网课,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共同侵权,鉴于主动道歉、购买正版及主观过错较小等情节,酌定共同赔偿4万元(含合理开支)。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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