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1月1日零时起,深圳市在全市所有道路实施全天候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有效期5年。该措施旨在降低噪声污染、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驾驶员在急弯、坡顶、超车或遇紧急情况等影响安全视距或需警示时,仍可依法鸣笛。违反规定在禁鸣区域鸣笛的,首次罚款300元;一年内三次及以上,从第三次起每次罚500元。执法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四条。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自2026年11月1日零时起,深圳市在全市所有道路实施全天候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有效期5年。该措施旨在降低噪声污染、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驾驶员在急弯、坡顶、超车或遇紧急情况等影响安全视距或需警示时,仍可依法鸣笛。违反规定在禁鸣区域鸣笛的,首次罚款300元;一年内三次及以上,从第三次起每次罚500元。执法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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