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母亲发文:我依然会为儿子申诉

DoNews11月24日消息,北京市三中院依法对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吴亦凡母亲疑通过吴亦凡厂牌账号“20XXCLUB”发文,称相信法律,但依然会为儿子申诉。

据悉,“20XXCLUB”账号微博认证为天津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官方微博,是吴亦凡2020年成立的音乐嘻哈厂牌。

以下是全文

我是吴亦凡的母亲吴雨,我有几句话叨扰大家

1.吴亦凡有今天,我有错,是我在孩子执意退出娱乐圈的时候因为虚名竭力阻拦,我对虚名的执念造成了孩子的逆反,我向大众道歉。

2.案件的三个受害人之中有都某竹,另外两个受害人也都是20多岁的成年人并均没有报警行为没有任何物证,只有口供,三名女性均在发生性行为后有向他人炫耀的行为,并且均与吴亦凡在后续有良好的联系,其中,还有一名女性和我儿子谈了两个月恋爱,我儿子为她包了一座岛共处一个星期,因为我不同意女性的艺人身份所以分手。

三人及经纪人冯某的口供视频资料中,均有严重的被逼供,诱供现象,其中,一位受害人被提审五次,每次长达十几个小时,拍桌子,辱骂,怒吼,女孩说不告,觉得是成年人之间的你情我,觉得没有被伤害,在所有招数尽用的情况愿下,女孩哭哭啼啼的改口被强奸。

我于近两日得知,那位和我儿子恋爱的受害人在二审庭审前愿意出庭作证,并且给法院写信并录口供,表达自己有一丝清醒并且是自愿的,但是均未被采信。

此外,周遭众人的三人未醉酒证词未被采纳。

3.案件发生初始,我因为被他人欺骗诱导报警我有对法律认识不到位的情况,我有错我认罚孩子肯定也有错,但真的如此罪恶滔天吗?

4当时主办此案的公职人员因为严重违纪在今年被处理,我孩子的案件是否也存在违纪现象,如果存在,这个结果我不能接受:难道今天我们对强奸案的判罚标准如此简单可笑吗?醉驾还需要检测酒精度,而一个可以毁掉人一生的强奸罪全凭女方口供定罪,我不服,我也是女性,女性的确应该被保护,但这起案件之中的保护方式我不敢苟同。

5.我相信中国法律,即便二审结束,我依然会为儿子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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