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耳东陈
编辑 / 朱 婷
运营 / 张 张
今年是《大明王朝1566》播出19年,编剧刘和平发布了新书《六经责我开生面》。于是,学者毛尖与刘和平、黄志忠、王劲松等主创进行了一场对谈。在这场对谈中,刘和平提到一个观点,好作品的共同特质,是「人物往往都表现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比如《大明王朝1566》中的众人,以及诺兰的《蝙蝠侠》。而感到无力时再振作起来,那个力量才是真力量。
无独有偶,《重器》中陆则铭和夏英杰也谈到了「无能为力的正义感」,优秀创作者跨越剧作类型和时间达成了共识,也为kk写这篇文章找到了切入点。
「法者,国之重器也」。《重器》之「重」,不仅在于它首次全景式呈现中国法治从百废待兴到体系初成的艰难历程,填补了国内年代法治题材影视创作的叙事空白;更在于它以罕见的现实主义勇气,直面法治进程中的曲折、代价与牺牲。
它的尺度不是血腥暴力的感官刺激,而是艺术地反思法治建设得失的创作胆魄,敢于写出法律人在时代洪流中的「无力感」,敢于让观众看见,法治的每一步前进,都踩在真实的血泪之上。
01、十八年垒一部法:当「制度」第一次成为主角
在《重器》之前,影视行业不缺讲破案的剧、讲律师的剧、讲清官的剧,独缺一部讲「法从哪里来」的剧。
《重器》的开局是一记重锤:1979年,少年陈一众目睹女同学惨遭杀害,嫌疑人杜晓辉坚称清白,却在事实不清、疑点重重中被判死刑。刑场之上,少年陈一众憋着一个疑问:如果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杜晓辉必死吗?这个问题既是全剧的题眼,也成为剧中和现实里一代法律人要用18年去回答的问题。
剧作的时间设计堪称精妙:起点是1979年7月1日的「一日颁七法」,彼时新中国成立已三十年,却尚无一部刑法、刑事诉讼法;终点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疑罪从无」正式入法,1997年刑法修订、罪刑法定原则确立。一起一收是中国法制从奠基到成人的完整弧线。
编剧赵冬苓说,她想写的是「一部中国法治的万里江山图」。这个抱负,《重器》当得起:它以五双年轻的眼睛作五部取景器,把司法系统的全息剖面第一次铺陈于荧屏,检察院里审查起诉的踌躇,法庭上控辩审的交锋,边陲监狱驻监检察的孤独,刑辩律师在民意与法条夹缝中的抗争,学者案头参与修法的灯火。控、辩、审、监、修,五岗联动,如五指成拳。
这是叙事结构上的一次真正突破。以往律政剧是「个案驱动」,办别人的案子,也决定他人的人生,但是制度仍旧停留在背景层面。《重器》是很扎实的「制度驱动」,人不再是历史的人质,个案成了制度的刻度。
如果说诸如《鸡毛飞上天》《大江大河》系列等剧目为改革开放的经济史立传,《重器》则是为改革开放的法治史立传,且后者的难度更甚。经济改革是摆在桌面上的交锋,法治建设却是长在泥地里的庄稼,只能交给时间。
剧中那些今天看来近乎荒诞的细节,挂破鞋、泼大粪、换证物,法院与检察院抢占办公室、法庭秩序靠嗓门维持,都不是猎奇式的年代布景。事实证明也确如此,唯有把人物放回那个法律尚在襁褓中的现场,他们的每一次踉跄与坚持才有重量。
编剧赵冬苓在访谈中提及的一个细节尤其动人:剧本没有回避「没有法律时怎么办」的岁月,因为「没有法律时还有法律人」。从片尾分量极重的顾问名录中,我们能看到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泰斗级人物,这些人也以不同面向,成为剧中角色的一部分。
02、尺度的度量衡:不在敢拍多少,而在敢思多深
谈论《重器》,绕不开「尺度大」三个字。但必须说清:它的大,不是血腥奇观的大,而是直面历史的大。
对于现实题材的创作尺度,kk始终有秉持一条刻度线:真正的尺度,不是敢拍多少黑暗,而是敢承认多少来路。这种刺激的来源是,当「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缺席」这样带有思辨意识的表述,都因不完全正确,而曾在行文论理的过程中被小心翼翼拿掉过。
一位令kk钦佩的创作者曾经在阐述某部剧的创作初衷时,展现出超越时代情绪的清醒审慎,他说,事发离我们太近,我们难以周全理性地评判,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天知道这种清醒认识到时代地域局限的意识,在动辄「封建时期女子当家顶门立户」的幻觉里是多么稀缺且宝贵。
《重器》的案件毋需一一赘述,它的宝贵在于,对那代人、那段历史,创作者的态度不是控诉。赵冬苓在访谈中说得很透:「如果只把这些作为过去犯的错误来写,是一种片面单薄的写法;但当我把它看成一段进步过程中必然要付出的代价,那就不一样了」当年曾有检察官告诫她:不要把今天的公检法和昨天的公检法割裂开,今天的公检法是从昨天的公检法一步步走过来的。
这句话,几乎可以视为全剧的历史观底色。它既不回避「严打」年代程序失守的创痛,也不抽空历史语境把前人钉上耻辱柱:治安恶化的年代自有其切肤的现实动因,剧中那些坚守程序的法官、检察官,正是在同一种压力之下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呈两难而不裁决,给历史以理解的同情,又不放弃追问,这是成熟现实主义才有的手笔。
03、无力感:现实主义最诚实的心情
多数主旋律叙事惯于凯歌行进,人物挫折不过是黎明前的短暂黑暗;《重器》却诚实地承认:在制度长成之前,再正直的人也会撞得头破血流,甚至撞死也撞不动那堵墙。它做了一件国产剧几乎从未敢做的事,它让主角们拼尽全力,却依然输掉了官司;它让法律人在历史的夹缝中挣扎,直到有人彻底崩断了信念的弦。
在kk看来,《重器》最锥心的一笔给了方淑梅。这位基层法庭唯一的女庭长,审理邱阿桂杀夫案时,自己刚被丈夫当众扇了一记耳光。那一记耳光,扇在整个时代的脸上。法官尚且不能以法自卫,遑论他人。而她席上的被告邱阿桂,其悲苦命运不逊于六月飞雪的《窦娥冤》。她提刀杀夫,有人点破「护女」动机、给她一线生机时,她死活不认。因为说了女儿这辈子就毁了。她选择独自赴死,以一死保全女儿的名声。法律想救她,她却拒绝被救:这份法理与人伦的互相撕咬,让全剧的悲剧性抵达高点。
剧中五人团,陈一众、余高远、张丽慧、夏英杰、陆则铭,他们作为共和国法治建设的有生力量,怀揣「法治天下」的宏愿目睹这一切,象牙塔筑起的保护罩被现实凿穿。也是从这些鲜血淋漓的基层司法实践中,五人团从同一个来处奔向不同的去处,在整个司法体系中成为各自链条上的螺丝钉。
这里kk想延展一点关于法治和民意之间「无力感」的思考。剧中邱阿桂、宋小光案,指向的是一个共同的法律背景:中国的死刑复核制度从下放到收回,从屈从民意到逆民意复核的历程。
中国司法史上,民意裹挟死刑判决的案例触目惊心。kk查阅了一些资料,其中有:张金柱案、刘涌案、李昌奎案、唐慧案、吴英案、贾敬龙案等,这些案例无一不指向中国民间有着数千年文化根基的「杀人偿命」朴素正义观和法治建设的交手。上述各案,有民意「杀人」,也有民意「救人」,但杀与不杀,核与不核,某种程度上都是民意赢了、法治输了的结果。
这里面有复杂的社会历史成因,比如彼时司法系统中的军转干部群体对案件审办过程的影响等,万言难述清一二。回到《重器》,它最让人觉得无力,也是最令人心头一热的地方,正是它通过宋小光案,展现出被权力操控的民意是如何影响司法的。法官最怕的可能不是民意本身,而是民意变身后的官意,甚至直接绕开民意干预司法。
时代背景和案件中偏向宏观维度的「无力感」谈完,kk还关注到对剧中具体角色的争议,最具代表性的是余高远。加戏、抢番等饭圈维度的撕扯不在kk的视线范围内,我们谈论的是,为什么要用大量篇幅去刻画他的家庭、情感,依旧看似不合常理的「万人迷属性」。按照设定,余高远其人属于典型「凤凰男」(备注:kk不喜欢这样带有歧视色彩的词汇,但它表意最直接明了,姑且凑合),缺乏家庭托举,独自北上求学,摸爬滚打终于占据一席之地。
在那个改革开放初期,社会高速发展加速阶级贫富差距的年代,余高远背后空无一人。一位朋友提到,他的经营算计源于精神贫瘠和安全感的缺失,他需要用尽一切方式推动自己向前,被领导看见,当然也包括被家境好的女孩子们喜欢。「如果有人托举他一把,是否人生会更不同」。所以某种程度上,他对世家出身的陈一众羡慕也嫉妒。我们猜测,可能有无数个日夜,余高远在辗转中反复追问「凭什么是你?为什么不是我」
这种个体的无力感,是跳出司法行当更广泛关照时代社会的一个切口。其实剧中不止余高远,从案件当事人到五人团以及司法口的众人,有家庭刻画、情感刻画的不止他一人:方淑梅、秦志高、梅芳,多多少少都有涉猎。还有张丽慧和郑建民,丁仲祥院长更是把闺女都嫁给了陆则铭,成了他的老丈人。这种勾勒,如果把它当成闲笔,真的就小看《重器》这部剧了。
这些活在时代褶皱里,长在沟沟坎坎里的人,是《重器》这道菜的咸盐,没了生活就没有时代,没有时代更遑论生长于斯的法治。法庭线负责解释中国法治进程是什么,生活线则全程伴随解释,中国的法治进程为什么形成这样的前进轨迹。个体的命运,说到底是在配方不同的泥潭里挣扎,得失取舍,各有各的坚持——这是好事,现实主义创作是要把评判权交还给观众的,尤其是说不的权力。
《重器》拒绝用今天的法治标准俯视过往,没有简单做后置审判。宏大的制度不会自己书写历史,是人在每一个进退两难的抉择里,踩出法治前行的道路。
kk可以坚定地相信,《重器》一定是一部留得住的作品。关于它的诸多讨论未必在此刻有定数,而所有的「悬置」,都将成为它留给未来的时代影像馈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