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12月2日消息,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银行”)因多项业务违规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6.3元,并处罚款2526.85万元,罚没款合计约2527万元。
同时,该行11名相关责任人被合计罚款86.5万元,其中4人被处以警告。
根据央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罚决字〔2025〕84-95号),北京银行此次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九大类: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及查询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
此次处罚涉及北京银行多个业务部门。从处罚金额来看,零售银行部的侯某因对北京银行“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四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1万元,为本次处罚中个人金额最高。从业务领域看,7人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问题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