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7月10日,天津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天津锐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建卫、沈金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截至2024年4月30日,天津锐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网科技”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刘建卫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金凤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锐网科技、刘建卫、沈金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锐网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天津锐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天津千帆互动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2年,位于天津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卫。公司大股东为刘建卫,最终受益股份为71.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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