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7月26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被警告,并处罚款8000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7-05-06,法定代表人为郑元杰,注册资本为4.3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浙江东红船业有限公司,持股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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