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长春高新(000661.SZ)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长春凯美斯制药有限公司与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次合作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旨在构建良好、稳定且深入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并增强双方在各自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长春高新的间接控股股东,最新财务数据显示,其资产总额达1677.23亿元,净资产为711.02亿元。2023年度,该公司的业务收入达到180.8亿元,净利润为44.79亿元。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在初步探讨后已达成明确的合作意向和基本内容。未来,双方将在框架协议所约定的范围内,进一步协商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以推进各项合作事项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