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导语: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于2025年3月25日发布公告,明确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执行工作安排,确保集采结果平稳落地,惠及群众。
关键点:
1. 执行时间:2025年4月,第十批集采中选药品将在上海正式执行。
2. 核心要求:医疗机构需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使用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3. 回款时限:回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底。
4. 备供药品:备供药品可按中选价直接采购,无需议价,待中选药品完成约定采购量后,备供药品不受限制。
5. 宣传培训:医疗机构需提前对医务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培训,确保平稳过渡。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强调,各医疗机构应积极做好中选药品的进院准备工作,确保集采结果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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