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明确对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停止公示相关列入信息,实现移出“不留痕”。
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停止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4842.47万条,涉及经营主体2551.24万户,包括企业501.53万户、个体工商户2013.4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24万户。
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经营主体通过审核移出异常名录后,系统将停止公示相应列入信息。此举提升了信用修复的有效性,营造了更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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