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员工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被罚426万元

安徽证监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时任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某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

根据处罚决定书,2015年4月24日,高某基金成立,托管人为中信证券。2018年12月起,李某鹏获得中信证券CRM系统权限,能够获取客户账户信息、资产规模及交易持仓等未公开信息。

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李某鹏通过CRM系统获取高某基金的持仓、委托及当日成交记录等信息,并实际控制“程某1”账户组进行违规交易。李某鹏与程某2为夫妻关系,程某1与程某2为同胞姊妹关系。

涉案期间,“程某1”账户组累计交易股票128只,累计交易金额达6483.80万元。其中,与高某基金趋同交易股票76只,趋同交易金额为2900.38万元,趋同盈利2,131,370.21元。

经推测,高某基金可能为头部证券私募旗下知名投资经理邓某管理的产品。

安徽证监局认定,李某鹏的行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最终,安徽证监局决定没收李某鹏违法所得213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总计罚没金额为4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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