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征期延长至16日,多项税务及信用政策调整需关注

税务局明确:6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6月16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类税种。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

两项重要申报须在6月30日前完成:一是个体户和企业工商年检,未完成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受到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二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未按期办理将影响个人信用并被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4月25日起,广东、湖北、浙江电子税务局强制调整登录方式,开票业务需接收短信验证码后方可操作。无权限的开票员需提升认证等级或调整权限设置才能继续操作,涉及数电发票等业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通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此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延续实施,符合条件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领取相应补贴。

自7月1日起,全国统一“会计信用档案”执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单位和个人会计奖惩情况将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记录和归集。财政部门应在行政决定作出后十个工作日内录入相关信息,单位或个人如对信息有异议,可通过平台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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