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金房能源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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