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股份回复IPO问询:与实控人弟弟控制企业存在业务重合

9月16日,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北交所上市审核问询函回复,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康华股份成立于1996年9月26日,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提供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核心领域为病原体检测,覆盖六大产品线。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致亭、王爱香和杨帆,合计控制90.07%股份。其中,杨致亭与王爱香为夫妻关系,杨帆为其子。

报告期内,杨致亭之弟杨致国控制多家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及销售的企业,康华股份与其控制的企业存在采购及销售往来。

北交所要求说明杨致国控制企业的具体业务是否与康华股份相同或相似,以及是否存在共同的上下游客户或供应商。

康华股份回应称,杨致国及其子杨永盛控制的企业在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方面与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形,但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在主要产品、行业分类、供应商及客户类型、销售区域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不构成竞争关系,亦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杨致国控制的石家庄新康、山东中浩等7家企业主要客户为医疗机构及下级经销商,部分客户与康华股份重合,但各方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共用客户资源的情形,且公司及主要自然人银行流水与上述重合客户无异常资金往来。

该7家企业主要供应商为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因康华股份存在外购相关产品的情况,故部分供应商出现重合,但双方独立采购,不存在共用供应商资源的情形,公司及主要自然人银行流水与上述重合供应商无异常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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