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指出,为应对电动隐藏式车门把手带来的新技术与新安全需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车门把手安全性,筑牢汽车安全底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标准征求意见稿对车门把手结构、手部操作空间等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每个车门的车门外把手在任意状态时均应具备手部操作空间,旨在解决电动隐藏式门把手操作不便、难以识别等问题,改善消费者使用体验。
征求意见稿要求,每个车门的车门内把手和车门外把手均须具备机械冗余设计,确保在车辆发生事故断电后,无需借助外部工具即可通过机械释放功能开启车门,保障乘员逃生及救援顺利进行。
标准还规范了车门内、外把手的布置区域,明确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和开启方式示意。通过统一布置区域和可视化提示,提升车门把手的可见性与识别性,减少误操作,兼顾安全性与用户体验。
自2024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标准预研与制定工作。期间共召开15次会议,组织100余家国内外整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及检测机构专家参与专题调研与标准研讨,系统开展车门把手安全技术研究,致力于解决行业痛点,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性能。
编制说明建议本标准实施日期为2027年1月1日。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1月1日起应满足除4.1.1.3条款外的全部要求;自2027年7月1日起,应满足全部规定。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需满足标准全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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