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文推动药品零售向健康服务转型

中新经纬1月22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22日消息,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解读《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消费促进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药品零售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年销售额从2020年的2.41万亿元增至2024年的2.95万亿元,增长22.4%。行业结构不断优化,药品批发和零售百强企业销售额占比分别提高2.3和2.8个百分点。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连锁药店、医药电商平台拓展健康管理、特药服务、患教咨询、24小时问诊购药等业务。

当前,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处于创新转型关键期,需推动其从传统药品销售向综合性健康服务转型,强化专业服务、健康促进与应急保供功能,打造贴近社区、服务百姓的“健康驿站”,提升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韧性与可及性。

《意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创新驱动与规范发展并重,优化政策环境,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药品零售行业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用药需求。

《意见》提出5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完善药事服务,支持药店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优化购药体验、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构建支付保障体系,推动药店从“药品销售终端”向“健康服务驿站”转型。

二是创新健康服务,拓展零售药店健康服务功能,提升健康服务体验,丰富药品零售业态,优化商品服务体验,助力医药产品升级,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的健康服务功能定位。

三是强化应急服务,提升零售药店在应急保供中的服务能力,加强突发情况下的药品供应与用药指导,打造药品保供的终端网络。

四是优化行业结构,支持零售药店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药品营销体系,提升行业供应链效率。

五是规范行业秩序,发展智慧监管,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诚信经营与健康发展。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指导各地加快落实《意见》各项举措,推动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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