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众泰汽车发布公告称,已向中国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康支行提前完成相关债务清偿。
根据此前与中行永康支行签署的《民事调解书》,众泰汽车应归还本金、利息及律师代理费合计2.22亿元,约定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本金1000万元及律师费17.8万元,余款于2026年1月31日前全部结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该行支付前述1000万元本金及17.8万元律师费;截至1月27日,又偿还剩余债务212,014,262.93元。
另据与建行永康支行等主体达成的调解协议,众泰汽车及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应共同归还本金、利息及律师代理费合计1.83亿元,其中1000万元本金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余款同样须于2026年1月31日前清偿。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建行永康支行支付1000万元;截至1月27日,再偿还剩余债务172,833,512.50元。
公告确认,截至1月27日,众泰汽车对中行永康支行、建行永康支行的全部债务偿还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同日,公司还披露,截至公告日,其及下属公司累计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为20,892.23万元。
众泰汽车于2020年因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清算,2021年6月法院受理重整申请,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年10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但因重整进展不及预期、流动资金持续紧张,整车业务长期停滞。为缓解经营与债务压力,公司近年推进多项资产处置:2025年10月,债权人深圳立迅实业有限公司以3060万元(含税)收购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深康车身汽车模具有限公司部分闲置生产线及设备,三方同步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以该款项冲抵众泰汽车对立迅实业的相应债务;2025年12月,公司公告拟处置不超过3%股份用于偿还历史遗留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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