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规则》5月24日施行 上市公司集中调整董秘岗位

5月24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将正式施行,明确要求董秘必须专职专岗,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经理及分管经营业务的高管职务。据不完全统计,A股约千家上市公司存在董秘兼任财务总监或总经理等情况。

仅5月15日晚间,逾十家上市公司集中披露董秘辞任或聘任公告;5月以来相关公告累计近50条,岗位调整潮加速显现。科净源原副总经理、董秘张宁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聘任王鑫为新任董秘,但其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董秘培训证明,暂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待取得资格后正式履职。

ST臻镭董秘李娜辞任后继续担任财务总监,董事长郁发新代行董秘职责;国新健康董秘刘新星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董事长李永华被指定代行职责;中钢天源自5月16日起由董事长吴刚代行董秘职责;通达海则于同日聘任綦丹蕾为董秘兼证券事务代表,系三个月内第二次更换董秘。

新规过渡期至2027年12月31日。5月24日后新任董秘须完全符合专职及资质要求;现存兼职情形须在过渡期内完成拆分并披露整改计划。新规还提高任职门槛,要求董秘候选人须具备5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或金融从业经验,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具对应从业经历。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指出,此前《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董秘兼任缺乏强制约束,实践中治理隐患频现;新规以强制性条款切断兼任关系,终结管理漏洞。当前千家上市公司面临岗位拆分压力,而符合新规条件且无兼职限制的成熟董秘人才供给有限,企业将面临阶段性人才竞争。长期看,该规则有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与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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