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将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用作房屋养老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的建议,“每年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地价款)或净收益(出让收入减去出让成本)中提取一定比例,比如按照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或土地出让净收益20%以上计提,作为房屋养老金。”(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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