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国标新增两则限制消费令,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为杭州网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执行法院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该公司分别于今年1月10日、去年11月强制执行715万余元、3020万余元。
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8.43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等,由张国标、张樟生共同持股。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通过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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