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CAPA网络直播表演分会正式发布《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要求》团体标准。该标准明确以“月均开播30小时以上”或“直播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为“职业主播”的认定条件,并建立阶梯式培养体系。
根据标准,职业主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初级主播需掌握基础设备操作及互动能力;中级主播应具备复杂内容创作能力和千人直播间运营经验;高级主播则需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拥有万人直播间管理能力和国家级活动经验。
此标准首次构建了涵盖知识、技能、品德的评价模型,包括法律法规、专业技能、艺术理论等知识体系,以及表演、营销、心理等12项核心能力指标。同时,设立“一票否决”机制,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将被排除在外。优质主播将获得平台和MCN机构的分级资源扶持,形成多方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