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将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的主体扩展至符合条件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此举意味着AIC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工商银行等国有大行已积极行动,通过子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投资超550亿元。然而,部分银行在申请设立AIC时仍面临资本金来源、投资标的稀缺及退出困难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亿元,且需承诺5年内不转让股权。业内人士指出,银行风险偏好较低,加之股权投资周期长,退出渠道不畅,成为主要制约因素。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