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法院公布刘某向张艺兴的致歉声明,内容显示,刘某使用自己注册的微博账号公开发表了很多针对张艺兴的侮辱、诽谤性的不理智言论,对张艺兴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目前,法院已对此作出判决,认定上述行为属于侵害张艺兴名誉权的行为,造成张艺兴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的后果,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刘某称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感懊悔,已将微博平台发表的所有不当言论全部删除,并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发表侵犯张艺兴名誉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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