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迎利好:原则上不再要求追加增信手段

5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23项工作措施,重点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其中明确,在现有措施可有效覆盖风险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追加增信手段,避免推高融资成本。此举旨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特别是减少对第三方担保和资产类增信的要求。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制定政策细则,推动措施落地,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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