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及玻璃瓶胆保温瓶等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终止调查并不再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9617.00.1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2025年6月26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及玻璃瓶胆保温瓶等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终止调查并不再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9617.00.1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