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天津等地密集发布风险提示,警示消费者警惕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业务中的非法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方可经营保险业务,而“交通安全统筹”业务的经营主体未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属于正规保险,消费者权益无法获得法律保障。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禁止将机动车统筹宣传为保险。据悉,“交通安全统筹”原为运输企业内部互助机制,近年被部分机构包装成“类保险”产品,引发大量投诉纠纷,涉及虚假宣传、理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应提高辨别能力,核查机构资质,警惕低价诱导,避免陷入“伪保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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