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家发改委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拟对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设置相应公示期限。信用主体在最短公示期后可申请修复信用,最长公示期满并履行义务后信息将自动停止公示。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9月1日,国家发改委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拟对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设置相应公示期限。信用主体在最短公示期后可申请修复信用,最长公示期满并履行义务后信息将自动停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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