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泰祥股份发布公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在春与董事兼副总经理何华强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2%。此次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9月4日,泰祥股份发布公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在春与董事兼副总经理何华强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2%。此次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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