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12时起分批解除“五停”措施

9月24日12时起,广东汕尾市分批解除全市“五停”措施。因第18号台风“桦加沙”影响减弱,市三防指挥部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并决定有序恢复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此举旨在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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