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10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
据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是由若干家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而来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11月,该行正式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年后的2013年11月,该行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徽商银行法定代表人为严琛,注册资本为138.90亿元,经营范围包含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等,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11.22%。
2024年上半年,徽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为206.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4亿元,增幅4.57%;净利润为89.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1亿元,增幅5.90%。
截至2024年6月末,徽商银行资产总额为19,281.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9.69亿元,增幅6.75%。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为9,545.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03.23亿元,增幅9.19%。负债总额为17,734.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40.40亿元,增幅6.87%。其中,客户存款总额为11,210.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09.32亿元,增幅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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