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新浪微博认证用户“大风评点”发布针对联想集团及相关人士的道歉声明,承认因“个人情绪宣泄及挑动热度目的捏造事实诋毁、伤害联想及相关人士的社会声誉”。
此前,“大风评点”曾造谣“联想杨元庆先生呼吁中国与美国分享登月成果”“杨元庆称无开发芯片必要”“杨元庆称联想不跟华为合作”“联想不是一家中国公司”等相关虚假信息。
昨日,另一自媒体大V“万能的大熊”因传谣造谣联想,也已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判令被告宗某(万能的大熊)在微博账号首页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向联想集团支付经济损失100000元,支付公证服务费6240元、律师费60000元。判决书还指出,联想与华为均为我国科技领域的重要民营企业,宗某的不实言论恶意制造矛盾,导致社会公众对联想公司产生了负面情绪,严重损害了其名誉。
“大风评点”道歉内容如下:
本人在毫无事实依据情况下于2024年先后通过新浪微博账号“评点一哥”“大风评点”及其关联账号发布微博,造谣传谣联想杨元庆先生呼吁“中国与美国分享登月成果”,对联想及杨元庆先生的声誉造成损害。本人在此特别澄清,该言论无事实依据系捏造而成,特向联想及杨元庆先生诚挚致歉。
本人另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曾通过新浪微博账号“大风“评点一哥”及其关联账号多次发布对联想及公司人士的评点”不实言论,包括但不限于造谣“杨元庆称无开发芯片必要”“杨元庆称联想不跟华为合作”“联想不是一家中国公司”等。本人在此特别澄清,相关言论均无事实依据,系捏造而成,特向联想及相关人士诚挚致歉。
本人作为拥有数十万粉丝的时评类博主,本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发表观点,积极引导社会正向风气,却因为个人情绪宣泄及挑动热度目的捏造事实诋毁、伤害联想及相关人士的社会声誉在互联网范围及社会层面引致广泛误解及负面议论。本人特此郑重致歉,并诚挚感谢联想及相关人士一直以来的宽容风范及善意态度。
本人承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不传谣、不造谣,做践行实事求是精神、宣传社会正能量的守法博主!
声明人:卢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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