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名誉权案宣判:被告段某需赔偿40万并道歉30天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的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作出判决。法院裁定,段某需在其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信视频,且该视频在30日内不得删除;同时,段某需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案件起因追溯至2025年1月30日(农历大年初二),段某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出现掉色及穿着后过敏现象。值班人员登记后表示待营业后由区域人员解决。2月2日至3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员工、班长、主管及客服多次与段某沟通、致歉,并陪同其就医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段某患有皮炎和皮疹等疾病,胖东来生活广场为此支付医疗费1144.13元。就诊结束后,胖东来生活广场主管曾给予段某500元建议奖,但段某未接受。

2月2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将涉事货号商品下架。2月4日至5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通知下架涉事品牌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商品。2月4日,段某通过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视频,称涉事红色女士内裤存在品质问题并导致其过敏,同时对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进行贬损性评价。该视频播放量达12174358次,点赞量为113662,评论量为42131,分享量为199090,收藏量为6071。段某随后删除了相关视频。

2月6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旗下公司对包含涉事富妮来红色内裤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等商品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相关商品均符合标准,公司为此支付检测费用143597.65元。2月7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工作人员支付段某226元(含商品退回36元、停车费10元及自购药膏180元)。3月10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并支付律师费用60000元及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费用156.87元。

另查明,段某出镜的抖音账号“两个小段”拥有130余万粉丝,“两个小段(小)”则拥有约5万粉丝。视频截图显示,段某在穿着涉事商品前曾多次出现过敏情况。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在商超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2023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中国连锁100强榜单中,该公司位列第46名,2023年销售额107亿元,2024年销售额169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段某作为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理应知晓网络传播的广泛性、即时性和互动性,能够预见发布不实信息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然而,在胖东来积极处理投诉事项的情况下,段某未核实其皮炎症状是否由涉事商品引发,仍选择在网络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存在主观过错。段某的行为对胖东来造成了负面影响及损害后果,二者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认定段某的行为侵犯了胖东来的名誉权。段某需向胖东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基于胖东来的品牌影响力、营收规模以及段某侵权行为的广泛影响,综合考虑段某的过错程度、认错态度、侵权情节、传播范围以及下架商品、送检产生的损失和维权合理支出等因素,法院酌定段某需赔偿经济损失400000元。

宣判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和段某均表示暂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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