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确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金领取地分三种情况

针对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金领取问题,人社部表示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当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时,应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第二种情况是,若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但在某地累计缴费满10年,则在该地领取。

第三种情况为,若在多地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则需将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领取。

人社部强调,这一政策旨在保障跨地区就业人员的养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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