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金领取问题,人社部表示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当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时,应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第二种情况是,若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但在某地累计缴费满10年,则在该地领取。
第三种情况为,若在多地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则需将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领取。
人社部强调,这一政策旨在保障跨地区就业人员的养老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针对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金领取问题,人社部表示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当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时,应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第二种情况是,若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但在某地累计缴费满10年,则在该地领取。
第三种情况为,若在多地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则需将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领取。
人社部强调,这一政策旨在保障跨地区就业人员的养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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