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太和”)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何文辉将其持有的679.48万股*ST太和股票质押给控股股东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79%,占公司总股本的6%。
何文辉为公司创始人及上市前的实际控制人。截至6月12日,何文辉持有*ST太和1196.3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其中累计质押679.48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79%;未质押股份中被冻结472.12万股。
*ST太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暂未对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何文辉质押股份与股票冻结存在一定关联,具体进展以公告为准。
事件起因可追溯至2023年。2018年3月,*ST太和、何文辉与华翀基金签署了《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涉及业绩对赌内容。根据2019年7月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若*ST太和2018年实现净利润低于1.8亿元或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低于5000万元,则需由创始股东向华翀基金进行现金补偿。
根据审计报告,*ST太和2018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8401.98万元,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435.47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协议,何文辉应承担现金补偿金额6786.48万元。
2021年2月9日,*ST太和在A股上市。截至2022年8月25日,何文辉仅支付部分补偿款200万元。随后,华翀基金于2023年1月17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何文辉所持472.12万股股份于2023年5月19日被司法冻结。
2024年12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华翀基金全部诉讼请求,认为《业绩补偿协议》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华翀基金不服判决,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上诉。
2025年5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终审判决认为,《业绩补偿协议》不涉及市值挂钩或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难以认定为必须清理的对赌协议范畴。最终判决何文辉需向华翀基金支付现金补偿6586万元及违约金等费用。何文辉于2025年5月30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某法律从业人士表示,案件事实部分争议不大,主要分歧在于法律适用问题。目前二审判决已生效,能否启动再审尚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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