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工作目标,聚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制造、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成果,强化产业供需对接、优化服务保障,通过中试熟化、孵化、市场推广等途径,推动科研成果向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营转化。
试点工作按照自主申报原则,分试点区域和试点单位两类申报。试点单位分为三类主体:产业化实施类,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及直接从事成果产业化的单位;第三方服务类,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机构;金融服务类,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机构。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表示,金融机构参与可疏通成果转化中的堵点卡点,将金融资源精准匹配科技创新需求,为高技术企业提供早期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金融服务类试点单位应设计针对性金融产品,整合资源赋能企业治理、市场拓展等,并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构建协同机制。
袁帅指出,针对高新技术产业设计金融产品十分必要,需延长投资周期并制定应对策略,如股权投资转化为债权投资或延长投资期限。
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为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措施。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表示,“知识产权质押+产业链订单融资”组合产品适合专精特新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并缓解资金压力。
林先平认为,金融机构需打破传统抵押逻辑,依托科技保险、成果转化基金等手段构建协同框架,金融资本将有效链接技术研发与资本退出环节,加速成果转化落地。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