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奥维”)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辽宁证监局指出,2025年1月24日,*ST奥维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营业收入为4.5亿元至5.2亿元,净利润亏损3200万元至4500万元。然而,2025年4月22日,公司修正公告显示,预计营业收入调整为2.8亿元至2.99亿元,净利润亏损扩大至5000万元至7500万元。上述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此外,2024年4月29日,*ST奥维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该公告涉及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三季度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部分项目的更正。由此表明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同样存在不准确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与第三款要求,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方、时任财务总监戴明、时任财务总监李继芳以及现任财务总监梁艳丽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ST奥维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强化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奥维表示,将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准则的学习,提升财务核算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ST奥维主营业务涵盖通信设备制造和金属制品两个板块。业绩方面,2024年公司实现营收2.91亿元,同比增长68.93%,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1.5万元,同比下降34.82%。值得注意的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ST奥维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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