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就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多项问询。
奉天电子成立于2002年,专注于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客户主要为整车厂。
彭雄飞与彭雄兵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二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4.39%的股份,合计控制68.78%的股份,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北交所要求奉天电子说明彭雄飞、彭雄兵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包括二人在公司管理层任职及分工情况,以及挂牌以来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同时,需说明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亲属持股或任职情况,二人在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表决、董事提名、高管任命及日常经营决策方面是否曾出现重大分歧,并说明公司防范治理僵局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此外,北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一致行动协议期限、上市后股权结构状况、锁定期安排等因素,说明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关于股权代持问题,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过程中,员工吴海锋、刘祥国、薛圣立、梁庆春曾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2.8万股,占总股本0.12%。
上述代持关系已于2024年12月通过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议》解除。
北交所要求奉天电子说明相关自然人股东入股的商业合理性、入股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并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代持规避股东持股限制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还需说明股权代持是否已彻底清理,清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此外,北交所要求公司说明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过程中,是否存在发行对象或员工资金来源于借款的情形。
奉天电子、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股东需作出明确承诺,确保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或潜在法律纠纷,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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