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7月24日晚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卢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泳絮、余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合计11名股东持有的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同晟股份”)100%股份。同时,公司计划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7月25日开市起复牌。
元力股份主营业务涵盖活性炭、硅酸钠和二氧化硅领域,其中活性炭为核心业务。公司同时将硅酸钠和二氧化硅作为未来重要战略业务布局和业绩增长点。同晟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二氧化硅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橡胶、蓄电池PE隔板、牙膏、饲料添加剂、涂料等多个领域。
公告显示,同晟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卢元方、陈家茂。卢元方与元力股份实际控制人卢元健为兄妹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元力股份生产的硅酸钠是同晟股份生产二氧化硅的重要原材料。2023年和2024年,同晟股份分别向元力股份采购硅酸钠金额为511.90万元和1235.36万元。
元力股份表示,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取得同晟股份控制权,优化业务布局。双方将进一步通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优势互补,提升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快公司在二氧化硅领域的战略业务布局,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交易还将有助于减少经常性关联交易,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提高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
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4亿元,同比下降7.14%;归母净利润4684.07万元,同比下降39.66%;扣非净利润4644.01万元,同比下降1.14%。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受2024年出售元禾化工业务影响,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截至2024年底,公司活性炭产能已超过14万吨。
公司表示,正在打造炭硅循环经济,通过物料与热能连通炭产业、硅产业、清洁能源与水回收利用产业,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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