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出台新规:花呗白条等不得列入支付选项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

《办法》第十二条明确禁止非银行支付机构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同时禁止为其提供营销服务。

该规定直指支付与信贷长期深度捆绑的行业现象。在电商、外卖、出行及生活缴费等场景中,“白条”“月付”等信贷分期产品曾普遍与银行卡、账户余额等并列展示,部分平台存在默认勾选、弹窗推送、前置推荐等操作,导致用户易在未充分知情下开通或使用信贷服务。

消费者投诉显示,大量用户在未明确了解信贷属性前提下被动开通分期服务,甚至逾期后方知借贷事实,权益受损问题频发。

《办法》要求支付机构收银台页面必须严格区隔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优先展示常规支付方式;禁止使用“优惠支付”“分期支付”等易混淆表述;贷款营销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话术;分期宣传不得片面突出首期费用优惠诱导消费。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指出,《办法》斩断线上线下分润合谋,强制收银台页面清晰区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严禁误导性及默认捆绑。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解释,贷款产品可于收银台非支付工具区域独立展示,但须与支付工具物理区隔、无诱导误导,符合监管导向。

《办法》通过“不得列入支付选项”与“不得提供营销服务”两项禁令形成闭环监管,或将终结支付场景引流金融变现的主流商业模式。

王蓬博认为,该条款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影响具有系统性与根本性,将推动行业收入结构深度调整。头部机构金融导流收入与联合贷分润短期可能下滑,依赖金融变现的盈利模式面临重构。考虑到支付交易规模已达顶点、用户习惯固化,行业整体已进入存量时代,相关影响实际已被稀释。

董希淼表示,花呗、白条、月付等信用支付类产品将面临重大调整。

长期看,新规实现支付业务与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隔离,从源头减少消费者被诱导过度借贷情形,倒逼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服务本源,聚焦提升支付效率、优化用户体验及服务实体经济,促使消费金融与资管行业竞争回归产品与服务质量本身。

《办法》是首个专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综合性部门规章,填补跨行业、跨机构监管空白,将营销活动纳入强监管框架,统一线上线下同类业务监管标准,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有助于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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