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放宽企业外债额度至最高2000万美元

2025年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通知明确,全国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其中,通过“创新积分制”遴选的企业,外债额度上限提高至2000万美元。此举旨在扩大跨境融资便利,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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