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廖先生反映其于2024年5月认购深圳市南山区“南山1978半岛擎峯二期”一套商品房,总价1354万元。今年2月,开发商下调部分房源备案价,导致同户型房价相差近300万元。
廖先生表示购房时销售人员承诺如后续降价,前期认购者可享受优惠。因协商未果,廖先生拒绝支付首付款,开发商则以认购书约定为由拟扣除其已支付的20万元定金。
开发商曾发出催款函,要求廖先生支付剩余购房款,否则没收定金。6月2日,销售人员称已为廖先生办理退房退款,但廖先生称仍未收到款项。
涉事楼盘由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廖先生发现,其所购1栋2单元5301房与同单元4201房价格相差约252万元,认为差价不合理,违反《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
4月25日,廖先生向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住建局已立案调查涉嫌违法行为。关于恶意降价等问题,建议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目前,廖先生已投诉并获受理,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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