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8日,中信消费金融、苏银凯基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三家机构因个人信用信息管理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1月9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信消费金融存在异议处理超期、未按规定对异议进行书面回复、未按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等违法行为,被罚款105万元。
同时,中信消费金融风险管理部相关责任人赵某丹对前述三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9.6万元罚款。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公布罚单,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48.4万元。
1月16日,中原消费金融因同样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罚款75.6万元。
针对整改情况,中信消费金融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的征信检查,已诚恳接受处罚与监督,并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将持续加强征信管理,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苏银凯基消费金融表示,公司已内部完成整改,未来将严格遵循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要求。
中原消费金融称,已第一时间完成全部问题整改落实,后续将持续强化征信管理体系建设,恪守合规经营底线。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指出,开年半月内三家持牌消金公司被罚,反映行业仍处于严监管态势,个人征信领域违规问题近年来高发,涉及信用信息采集、异议处理回复等方面,且多适用“双罚制”,即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同时受罚,主要涉及风险管理相关部门人员。
苏筱芮建议,持牌消金公司应吸取同业教训,检视风险管理部门在征信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强化与金融消费者的沟通,及时公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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