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于2026年6月3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专项行动。该行动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凝聚重点地方与重点企业创新资源,协同推进6G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培育和应用场景拓展,支撑未来产业发展并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专项行动坚持“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创新驱动、标杆引领”原则,结合全球6G国际标准化进程与产业发展节奏,由工信部统筹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布局、生态培育和国际合作;推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强化优势互补,依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科研条件科学布局,探索特色化发展路径,服务全国6G发展大局,构建全国6G创新“一盘棋”格局。目标到2029年,形成一批自主创新的6G技术方案,培育一批前景可观的新型业务应用场景,涌现一批丰富多样的新型终端产品,为6G商用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任务包括四方面协同:一是加强技术攻关协同,瞄准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制高点,强化6G前沿技术布局,推进通信与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无线感知等融合技术研究,深化信息理论、编码理论、电磁理论等基础理论持续创新,产出基础性、原创性、颠覆性成果;二是加强产业研发协同,围绕6G基站、核心网、承载网及专用仪器仪表等设备研发提升性能与安全水平,优化新型终端、芯片器件、操作系统、商业航天等关联产业研发布局,打造地方6G特色产业集群;三是加强应用培育协同,面向沉浸式通信、工业制造、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慧海洋等潜在场景,强化政策、数据、人才、资本及审批、用频、用地等要素保障,组织垂直行业与通信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场景与安全解决方案适配验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需求挖掘与商业模式探索;四是加强项目布局协同,依托移动信息网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体系化部署6G技术攻关、标准研制、产品研发、应用培育与生态构建,探索地方多元化资金渠道,加强省内企事业单位项目支持,并统筹国家与地方项目避免重复支持。
试点地区须满足四项条件:技术创新活跃,拥有高水平创新主体、领军人才与团队;产业基础扎实,至少1家国内领先或国际有影响力龙头企业,且不少于3家承担过6G相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在新型终端、关键器件、操作系统、商业航天等环节具备创新活力强的企业;应用场景丰富,5G/5G-A已具规模应用基础,地方行业特色鲜明,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持续探索6G创新应用;支持保障有力,将6G列为优先发展战略方向,具备明确发展规划、组织机制、监管机制及人才、科技、场景等方面的政策与资金保障。
工作程序分为五步:推荐申请阶段,由省级工信主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等组织编制《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工作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26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组织论证阶段,由工信部委托权威专家结合6G总体规划、国际标准节奏与产业技术进展开展评估;批复方案阶段,对符合国家总体布局的工作方案按程序批复,实施期限原则上为3年;组织实施阶段,试点地区落实具体任务,工信部组织专家指导并开展阶段评估与总结评估,确有必要可延期;动态管理阶段,工信部根据6G发展动态组织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试点地区可按程序申请调整以确保实效。
保障措施涵盖四方面:强化试验验证,由IMT-2030(6G)推进组有序开展技术试验,支持试点地区参与测试环境建设、方案制定与结果共享;强化项目统筹,对试点地区推荐的重点地方项目,由移动信息网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开展咨询指导,论证通过后纳入国家专项统筹管理、同步实施、成果共享;强化成果衔接,支持试点地区研发成果在整机产品中优先应用,结合应用培育情况通过案例征集、赛事活动等方式挖掘6G应用标杆;强化生态赋能,支持6G发展大会、IMT-2030(6G)推进组会议等优先在试点地区举办,汇聚生态资源,营造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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